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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山区2011年秋季申请小学一年级学位指南
点击:4340 来源:潜龙家教网 发布日期:2011-09-01
 

 

申请学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凡年满六周岁(2002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具有深圳市户籍户口或符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深圳市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的通知》(深府[2005]125号,简称“1+5”文件)的规定,在南山区有合法住房,父母在深连续居住一年以上,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暂住人口子女。
了解自己居住地在哪个小学的学区
根据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或学校公示栏公布的《南山区2008年小学招生学区图》,查询居住地属于哪个小学的学区。
325-417日,网上申请学位
登陆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网站(),点击小一学位申请,凭儿童的身份证号(未办身份证的,可见《户口本》)进入,填写儿童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打印《南山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
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在就读的幼儿园上网申请,也可于4月12日(周六)上午9:30-11:30到居住地所属的小学电脑室上网申请、打印表格。
418-20日,到小学验核材料
家长携带入学资料原件、复印件及《南山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到对口小学验核材料。
入学材料合格的,学校将给家长出具《南山区2008小一学位申请验核材料回执》。
入学材料不真实或不齐全的,学校将在《南山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上标注原因,家长在规定时间内补齐后再补验材料。提供虚假材料和逾期不申请的,不保证就近入学。
必须提交的有效证件资料(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并按下列顺序装订)
1、深圳户籍儿童
(1)《南山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1条)
(2)全家户口本;儿童出生证。
(3)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银行按揭发票)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及《管理费发票》。(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3条)
(4)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独生子女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子女,还应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已处理完毕的证明材料(含财政部门开具的缴纳罚款的发票原件)。(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2、非深圳户籍儿童
(1)《南山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1条)
(2)全家户口本;父母及儿童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儿童出生证。
(3)儿童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银行按揭发票)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及《管理费发票》(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3条)。
(4)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或《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独生子女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子女,还应提供户籍地计生部门出具的已处理完毕的证明材料(含财政部门开具的缴纳罚款的发票原件)(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4条)。
(5)父母持有在社保局打印的《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账目单》,或者本市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5条)。
(6)儿童户籍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含乡镇中心小学)开具的《就学联系函》(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6条)。
(7)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子女,应需出具有关证明材料(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7条)。
3、港澳台及外籍儿童
(1)港澳籍儿童:提供父(母)及子女港澳身份证和回乡证;父(母)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银行按揭发票)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及《管理费发票》。(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3条)。
(2)台湾籍儿童:提供并按要求填写由市台湾事务办公室《台商子女就读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户籍呈本、台胞证;法定监护人在本学区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银行按揭发票)或由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提供的《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及《管理费发票》。(见《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第3条)。
(3)外籍儿童:提交《外籍学生入读深圳中小学校申请表》(此表可在基础教育科网站小一招生”栏中的《南山区外籍人士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就学指南》中下载)。申请人需提交的入学材料见基础教育科网站 “小一招生”栏中的《南山区外籍人士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就学指南》。
关于入学材料的说明:
1、打印《南山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学生家长在网上申请学位后,即可打印填写好的《南山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若无法打印的,可在4月12日(周六)上午9:30—11:30到对口小学打印。
2、关于“深圳户籍挂靠”问题的说明,指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不是户口本上的户主。
3、关于住房证明材料说明
(1)未入伙的住房: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对持有《购房合同》,但须到2008年9月1日后才入伙入住的,可不接受申请。该类学生应先到现居住学区申请,待正式入伙入住后,按《南山区中小学转学插班细则》(见基础教育科网站)办理,但不保证就近入读。
(2)《房产证》《购房合同》和《租赁合同》必须是儿童法定监护人的。学位特别紧张的学校,可能还会查验监护人入住的缴纳水电、煤气费发票等资料。已入伙,但房产证正在办理中的,网上填表时,在“房产证号”处填写购房合同号。
(3)凡爷爷奶奶(外公外婆)购房,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的户籍与购房者在同一个户口本上时,按 “购房”类填写;不在同一户口本,但能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的,按“租房”类填写,可不再要求其提交租房合同。网上填表时,租赁合同号码统一填写为“000”。
(4)法定监护人不能以购买或租赁的写字楼或商铺进行申请学位;在同一套出租房内有多户居住者,公办学校只接受一户的报名登记;尚未办理好房产证的集资房、自建房,若能提供街道办的相关证明,即可按“购合法集资房、自建房”填写。
(5)在单位集体宿舍居住者,应提供单位购买或租用此房的合法《房产证》或购(租)房合同,同时提供单位分房证明及法定监护人缴纳水电费的证明,按“租房”类填写。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租赁合同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无”。
(6)购合法集资房及合法自建房的,网上填表时,无需填写房产证号,系统将自动默认为“无”。
4、关于办理计划生育证明材料问题
(1)如何办理计划生育证明,请家长直接咨询居住地街道办计划生育科(见“咨询电话”栏);独生子女需提供《独生子女证》。
(2)深圳户籍人员:持户口本、结婚证、身份证(女方)、一寸近期彩照先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工作站办理《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属查环查孕对象的需交查环查孕单);已办《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的,应到社区工作站验证盖章。
(3)非深圳户籍的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然后到现居住地街道计生科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和《计划生育证明》后,收《广东省计划生育服务证》复印件和《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4)非广东户籍人员:先到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然后到现居地住街道计生科开具《计划生育证明》。学校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后,收《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复印件和《计划生育证明》原件。
(5)凡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人员,还应提供父母户籍地全额征收完毕的社会抚养费票据。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作处理的流动人口子女,该生回原籍申请学位。
(6)父母及儿童均为港澳台、外籍人士者,不用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如果只有儿童是港澳台、外籍,但父母是深圳或内地户籍,必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7)母亲是现役军人、港澳台外籍人士,以及父母离异且儿童判给父亲抚养的,网上填表时,计划生育证明号码统一填写为“000”。
5、关于持暂住证的学生提供父母亲《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账目单》或《营业执照》副本
①凡属合法就业和合法经营的个人,可持身份证到各区的社会保险征收科窗口打印《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账目单》,并盖章。社保咨询电话96888。若只能提供父母一方《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账目单》,可申请学位,但排序靠后。
②学生父母是个体经商户的,提供父或者母亲《营业执照》副本等证明即可。
6、关于非深圳户籍学生办理《就学联系函》
由户籍所在地县(区)或乡(镇)教育管理部门或乡镇政府、中心小学出具《就学联系函》,格式可参见基础教育科网站“小一招生”栏的“温馨提醒”。
7、关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
   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分别提供①《深圳市人才居住证》②《出国留学人员资格证明》③硕士以上学历或副高以上职称证书(同时提交《验证证明》)④南山区《绿色通道企业证书》复印件及单位人事部门证明。
录取和调整办法
录取:学校根据验核材料情况在《南山区小学一年级招生系统》上进行审核。教育局招生部门复核后,按照同等条件下,“深圳户籍优先,独生子女优先”等原则,在招生系统上根据入学条件进行电脑排序录取。
调整:若申请学位的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由教育局统一调整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
记住下列几个重要时间
1、网上申请学位
3月25日—4月17日
2、到学校验核材料
4月18日-20日共三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3、到学校补验材料
5月8日-9日共两天(下午3:00---5:00)
4、公布录取名单
6月11日各学校公布录取名单,也可在基础教育科网站查询。
5、新生到小学注册:    
6月12日---16日,具体时间和要求由各学校自行决定,并会提前在学校公告栏和基础教育科网站留言栏发布。
温馨提醒:
1、4月21日以后购房的,有学位的学校可按规定继续接收申请;若学位已满,按《南山区义务教育转学插班工作细则》接受登记,不保证就近入学。
2、在所属学区已申请了学位,且入学资料真实齐全,若该学校学位特别紧张,不一定都能保证就近入学,也不保证被公办学校录取。
3、请家长尽量不要到学位特别紧张的学区内购买二手楼或临时买房、租房,或临时将户口挂靠,因学位原因,此类学生很有可能被安排到其它公办或民办学校就读。
    4、我区国有民办学校北大附中深圳南山分校、南山中英文学校和其它民办学校,接受学位申请时间为4月20日至8月20日,其入学资料与公办学校要求相同,但这些学校面向全区招生,不受学区限制,收费与公办学校不同,家长可提前咨询。 
5、为了保证具有学习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受到规定年限的基础教育,根据《关于开展我市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深残联[2007]2号(见基础教育科网站“特殊教育”栏)要求,到指定地点评估后,可随班就读;若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生活,应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直接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报名。(地址:布吉镇宝丽路)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办学校将谢绝您的申请
1、凡提供虚假材料且经查实者。
2、无特殊情况(“特殊情况”是指因公、因病且能提供相关原始凭证)不按时申请学位者。
3、在公办学校重复申请学位者(教育局报名系统将自动删除重复申请学位者的信息)。
4、已被学校录取,不按时报名注册者。
5、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和已在各类学校就读小学的学生。
体检
新生应在6月12日前,到本市公立医院进行入学体检和预防接种,学校不得指定体检医院。新生须携带《体检表》和《预防接种证》到学校注册。如有传染病,学校暂不安排入学,待治愈后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咨询、投诉、监督、地址

对学校招生工作有意见可向学校负责人反映。若学校的解释或解决办法仍无法让您满意时,可持《南山区招生工作申诉表》(可向学校报名处索取,也可在基础教育科网站“小一招生”栏下载,学校签署意见)和《南山区2008年秋季小学一年级学位申请表》向南山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A801室寻求帮助。(深圳家教·深圳上门家教网站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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