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区义务教育阶段转学插班申请指南
一、受理对象
1、法定监护人在罗湖区合法居住的深户学生;
2、在罗湖区合法居住,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3、在罗湖辖区合法居住的符合《深圳市暂住人口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的非深圳户籍学生。
温馨提示:由于罗湖区的公办学校普遍学位紧张,申请转入公办学校比较困难。确属深圳户籍在罗湖购房居住的学生,地段学校登记后,若地段学校学位紧张不能接收的,将由教育局调剂到附近有学位的学校,保证其公办学校学位。非深圳户籍的学生申请插班,不承诺安排公办学校学位;符合就读条件的非深户籍人员子女由家长自行联系学校,教育局不作调剂安排。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办法》的规定,小学、初中毕业年级原则上第二学期不受理转学申请。
二、申请转学需提交的材料(验原件,交A4复印件)
1、深圳户籍儿童
(1)户籍证明材料:全家户口本(须全本复印)。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自建房及其他自有住房但无相关合法产权证明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租房居住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及房屋租赁管理费收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住本单位职工宿舍无正规租赁手续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
(3)转学联系函及转学申请表:转学联系函由原就读学校出具,转学申请表到申请学校领取或在“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栏下载。
2、非深户籍儿童
申请转学的非深户籍儿童必须是父母在深圳市连续居住1年以上,且能提供如下证明材料。
(1)户籍证明材料:由公安部门出具的适龄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原籍户口本须全本复印)、深圳市居住证。
[注:提交的居住证应能证明儿童父母在深圳市连续居住一年以上。]
(2)住址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有效《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自建房及其他自有住房但无相关合法产权证明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租房居住的提供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房屋租赁管理所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深圳市房地产租赁合同书》)及房屋租赁管理费收据《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票据》(住本单位职工宿舍无正规租赁手续的应出具相关合理证明)。
(3)就业或社保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持有本市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社保卡并附《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无须另外打印缴费清单。《深圳市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可以到社保局打印,也可登录市社保局网站自行打印),或者本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监护人必须是法人,属股东的应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证明)。
(4)计生证明材料:适龄儿童父母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留原件)。
(5)转学联系函及转学申请表:转学联系函由原就读学校出具,转学申请表到申请学校领取或在“罗湖教育信息网”—“学位申请”栏下载。
(6)就学联系函:适龄儿童户籍所在地乡(镇)以上教育管理部门开具的就学联系函。
3、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属于享受政府特殊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三、受理时间
一般在放寒、暑假前一周和新学期开学前一周,具体时间可咨询地段学校。
四、受理地点
住址所在地段学校。学校招生地段的划分可参照当年的罗湖区小一、初一学位申请学校地段示意图(见“罗湖教育信息网”的“学位申请”栏目)。(深圳罗湖家教摘自罗湖区教育信息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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