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的招生对象必须年满六周岁(2014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满一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二、申请方法
1.填报要求。申请学位可填报四个志愿,非深户籍申请人必须填报两所及以上民办学校,深圳户籍申请人不作要求。具体可分三种情形:①若第一志愿填写公办学校,则须提供该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材料;②若第一志愿填写民办学校,且在民办志愿之后还有其他公办志愿,则须提供所填的第一个公办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材料;③若全部志愿填写民办学校,则须提供龙岗区范围内合法有效的居住证明材料。
2.报名步骤。
第一步:家长网上预报名。登录龙岗政府在线网站“龙岗区教育局基础教育科”页面或关注“深圳龙岗教育”微信公众号,在“学位申请”栏目中点击“小一报名”,凭适龄儿童身份证号进入,填写学位申请信息,填报学校志愿。确认信息无误后直接保存,同时产生申请学位的流水号,即完成网上预报名。
第二步:学校网上确认。家长完成网上预报名后,由学校根据家长在网上填报的信息核实其居住地是否属于该校招生地段,完成网上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不予受理学位申请:
1.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
2.非我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招生对象的;
3.家长提供的证件内容和网上预报名填报的信息不一致的;
4.申请学位的居住证明材料地址不是第一个公办志愿学校招生地段的。
四、申请材料
1、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 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本;
2).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或租赁信息)、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等。
2、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
1). 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的原籍户口本、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深居住证(有效期内);
2).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的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凭证、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等;
3).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持有本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就业和社会保障证明。
下面是有关材料具体说明:
一、关于居住材料。申请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需提供的居住材料为以下资料中的任一种,且都要求是住宅类房屋,房产所在土地用途为住宅或者商住两用:
1.产权证明:提供我市国土部门出具的真实有效的房产证明,产权必须是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且产权份额大于50%;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如果权利人不是父母,是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的,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并按特殊住房计算积分。
2.房屋租赁凭证:由龙岗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租房面积为整套,承租人必须是适龄儿童的父母或法定监护人。
①深圳户籍申请人租期一年以上并包含2020年的6月16日至9月30日。
②非深户籍申请人租期包含2019年8月31日至2020年9月30日,且备案时间须在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
③租住在商品房中的,必须提供房屋租赁凭证。深圳户籍申请人租住在商品房中,暂时因疫情影响无法办理租赁凭证的,在学位申请期间,请租户联系业主并沟通实际情况,在征得业主同意使用其房屋学位条件下,取得房产证有关信息。学位申请时,先按照未办理租赁凭证情况,如实填报业主房产证信息及人口居住登记信息,完成信息填报,待疫情结束后补办房屋租赁凭证并更新报名系统信息(补办房屋租赁凭证的时间截止至2020年6月16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补办提交有效房屋租赁凭证的,视为入学资料审核不通过)。
4.租赁信息或人口居住登记信息:已办理有效期在2019年12月31日及以后的“房屋租赁信息”依然有效。已申报网格登记人口信息的,请使用电脑登陆深圳市公安局网站,在“居住登记查询”模块中,查询确认本人登记在学区居住最新一条满足居住时间要求的“登记房屋地址”信息,记录其完整表述,在学位申请时,请将其完整填入报名系统(如公安局网站无法查询到居住信息或有错漏的,请主动前往居住社区申报登记居住信息并记录完整的登记房屋地址表述)。
①深圳户籍申请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20年4月1日前。
②非深户籍申请学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时间须在2019年8月31日前。
二、关于社保材料
非深圳户籍适龄儿童提供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方的社保卡或社保参保证明。
特别说明:因疫情期间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社保断缴、新旧证件有效期暂时无法接续等情况,待疫情结束后能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不影响今年学位申请资格。
三、关于学位申请材料提交
所有材料原件,由学校视情况安排家长到校提交,并扫描上传存档。在学校通知时间内未能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入学资料审核不通过。
六、录取办法
按照学校招生计划人数、家长填报的志愿顺序和学区积分高低顺序录取,录满为止。
1.所有生源均按照平行志愿录取,即当学生的学区积分低于第一志愿学校的录取积分线、未能被第一志愿学校录取时,其积分达到第二志愿学校的,可被第二志愿学校录取,以此类推。
2.同一志愿同一积分的,按优享学区---学区户籍---龙岗户籍---深圳市其他区户籍---非深圳户籍顺序录取。
3.同一志愿同一积分同一户籍类型的。(1)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在学区连续居住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购房合同按照备案时间,学区户籍按照申请人父母户籍迁入学区时间)。(2)非深圳户籍类型按独生子女优先录取,其余的以缴纳的社保时间的长短排序,时间长的先录取;如缴纳的社保时间相同,优先录取使用房屋租赁凭证的;同一积分社保时间相同,都使用相同住房材料的,优先录取备案时间早的。
4.无法按志愿录取的非深户籍,家长可自主联系我市其它民办学校或选择回原籍就读。
七、时间安排
1、网上预报名(5月7日到5月16日)
2、学校网上确认(5月7日到5月18日)
3、资格审核(5月19日到6月16日)
4、查询和复核审核结果(6月17日到6月20日)
5、查询录取结果(7月29日)
6、新生注册(各学校按实际情况执行)(深圳龙岗家教深圳上门家教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