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对象
凡年满六周岁(2018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父母(监护人)在罗湖区实际居住,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监护人)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罗湖区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二、证明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1.儿童出生证明、适龄儿童及父母(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2.父母(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二)非深户籍儿童
1.父母(监护人)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出生证明、申请儿童及父母(监护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3.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合法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三、学位安排原则和办法
(一)按学区地段免试就近入学。
1.单校划片学校按各校划定的地段范围招生。
2.多校划片的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大学区和共享学区范围招生。
(1)大学区:01学区、02学区、03学区、04学区、06学区、19学区、20学区、24学区为大学区(详见地段示意图)。
01学区由未来学校小学部、罗湖未来教育集团凤光小学、银湖实验小学组成。
02学区由翠北教育集团草埔小学、教科院附属学校小学部组成。
03学区由锦田教育集团华丽小学、翠园东晓教育集团翠园东晓创新学校小学部、锦田教育集团翠茵学校、区教科院实验教育集团淘金山小学、香港中文大学(深圳)附属礼文学校小学部、区教科院实验教育集团布心小学、翠园东晓教育集团东晓小学、翠北教育集团东昌小学、翠园教育集团松泉实验学校小学部、翠北教育集团水田小学等10所学校组成。
04学区由翠园东晓教育集团大望学校小学部、翠竹教育集团梧桐小学组成。
06学区由罗湖未来教育集团罗湖实验学校(原笋岗中学)小学部、翠竹教育集团笋岗小学、桂园教育集团桂园小学、桂园教育集团红桂小学、螺岭教育集团桃园小学、梅园实验学校小学部、翠竹教育集团洪湖小学等7所学校组成。
19学区由螺岭教育集团靖轩小学、翠园教育集团翠园实验学校小学部组成。
20学区由翠竹教育集团滨河小学、翠竹教育集团罗湖小学组成。
24学区由莲南小学、莲南小学莲馨校区、螺岭教育集团仙桐实验小学、莲南教育集团莲塘小学、罗外教育集团罗湖外语小学、莲南教育集团安芳小学、莲南教育集团罗芳小学、莲南教育集团新秀小学组成。
(2)共享学区:螺岭教育集团怡景小学、螺岭教育集团景贝小学为共享学区。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螺岭教育集团湖贝小学、翠竹外国语实验学校地段生除填报地段学校志愿外,须加填螺岭教育集团怡景小学、螺岭教育集团景贝小学志愿(也可以直接申请该校)。
3.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居住在罗湖辖区的生源。
(二)全区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全区所有公办小学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六年内不可重复申请(相同父母或监护人的多个子女不受影响)。
1.家长在网上申请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需录入25位房屋编码、选择正确的房屋地址,申请成功后,该住房即被锁定,六年后系统自动解锁(住房锁定状态可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罗湖区学区房查询”栏目查询)。
2.申请人的住房如被锁定,罗湖户籍申请儿童父母无其他住房并在该套住房实际居住的,可在地段学校申请,列为“E类”,视全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可参加第三阶段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3.如果系统中没有搜索到所居住的房屋信息,请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和房屋编码到地段学校(或区教育局一楼)服务窗口登记,经区教育局核实并增补该房屋信息后,再进行申请。
4.民办学校不实行学区住房学位锁定。被民办学校录取并建立学籍后,系统将自动解除对该房屋的锁定。
(三)根据学位数量,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
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录取办法。先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学位申请类别,再按申请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情况计算月积分和加分。录取时,视全区公办学校学位总数划定类别/积分线,按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同类别如果不能全部录取,则按积分从高到低录满为止。公办学校录满后,按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安排学位。
四、申请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预申请,6月5日-6月12日。家长(学生)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点击“学位申请—小一学位网上预申请”或关注“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校园动态-学位申请”栏目,进入“小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报名。
重要提示:
1. 填报志愿。分三批:①提前批,可自愿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②第一批,填报地段公办学校志愿(单校划片填1个,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提示填若干个);③第二批,填报民办学校志愿。非深户籍申请儿童必须加填2个民办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不能保存。
2.填报住址。系统已导入每个学校地段内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请人输入25位房屋编码即可选择房屋地址,非地段房屋无法在学位申请系统申请,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
3.填报申请信息和拍照上传证件材料。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将申请材料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否则将影响资格审核)。
(二)学校初验(6月中旬)。
1.网上审核。以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的,学校将进行网上初审。
2.预约验证。使用其他类型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居住信息登记等)的,请按学校短信预约的时间,携带相关住房证明材料原件,到网上预报的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验核。
(三)就读资格审核(6月中旬-7月中下旬)。学校初审后,招生系统将申请信息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进行就读资格比对验核。如果因家长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申请结果复核和补充申请材料(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核后的信息将再次送平台验核,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申请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复核。
(四)学位安排。
1.第一阶段(7月中旬)。提前批录取: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由民办学校提前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按类别/积分高低录取或电脑随机摇号录取。民办学校提前录取的学生自动放弃下一阶段公办学校录取资格。
2.第二阶段(7月下旬)。第一批录取:申请系统根据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电脑排位录取。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没有被录取的,进入第一批按志愿进行电脑排位。第二批录取:未达到公办学校录取标准的申请儿童,由申请系统按家长填报的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家长填报志愿时注意选择适合自己的民办学校。
3.第三阶段(7月下旬开始)。民办学校统筹招生:民办学校录取完申请系统上符合条件的学生后,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进行统筹招生。统筹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就读条件,并在民办招生系统进行网上预申请。具体申请条件、时间及程序,请留意“罗湖教育应用网”或“罗湖教育”微信公众号“学位申请”栏公告。
符合条件的申请儿童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政府按小学不超过每人每年7000元标准给予学位补贴。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收费标准。
(五)公布录取名单(具体时间另行公告)。公办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录取学校将通过手机短信发送录取通知(请家长确保所填手机号准确无误并能正常接收信息),申请人可在申请系统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并自助打印《录取通知书》。民办学校统筹招生录取结果由学校另行公布。
(六)新生报到。具体报到注册时间以学校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五、温馨提醒
略,更多招生信息: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www.luohuedu.net“服务”-“学位申请”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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