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学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年满六周岁(即2005年8月31日及此日前出生),有学习能力,具有深圳市户籍或符合深圳市“1+5”文件规定入学条件的非深圳户籍、其法定监护人在盐田区内有合法住房的儿童。
二、了解孩子所属生源类型
(一)生源类型
A类:盐田户籍、自有产权房;
B类:非盐田户籍的深户、自有产权房;
C类:非深户、自有产权房、符合其他就读条件;
D类:盐田户籍、租房或单位房;
E类:非盐田户籍的深户、租房或单位房;
F类:非深户的独生子女、租房或单位房、符合其他就读条件;
G类:非深户非独生子女、父母其中一方来深居住一年以上(即父母其中一方2010年4月1日前办理了居住证,不含4月1日)、租房或单位房、符合其他就读条件;
H类:非深户非独生子女、父母其中一方来深居住半年以上(即2010年10月1日前办理了居住证,不含10月1日)、其父母在学校学区内合法租房居住、符合其他就读条件;
I类:非深户非独生子女、父母其中一方来深居住未满半年、租房或单位房、符合其他就读条件。
(二)分类说明
1.分类中的户籍以适龄儿童户籍为准;
2.按A至I类顺序,依次录取,若符合资格的同类别的申请人数超过剩余学位数,按父母一方居住证办理的时间先后顺序录取;
3.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及递交资料的,时间先后不作为安排学位的依据;
4.提交房屋租赁合同的,如果有两户以上(含两户)提供同一套出租房资料,学校将在适当的时间段进行家访,访后发现非真实居住或与就读条件不相符者,取消其就读资格。
三、了解居住地所属学区
外国语小学:海景二路以南、海山路以东片区(该片区购房且自愿者,为直升生源),片区内的租房户或虽然自购房但不愿申请外国语小学学位者,到海涛小学申请学位;全区(符合在盐田就读资格者都可参加公开抽签)。
东和小学:沙盐路以南——瀚海东岸;官下路——金融路——沙头角体育馆以南;海涛花园路以南。
海涛小学:沙盐路官下路口——深盐路(东)以南;海山南路以西;海涛路以东——海涛花园路以北;官下路以东。
田心小学:沙盐路(三家店——邮局)以北;工业街以南;深盐路(工业街路口-沙盐路东路口)以西。
林园小学:工业街以北;深盐路(隧道口-叶屋西街路口)以北;叶屋西街以西。
田东小学:深盐路(叶屋西街路口-东部阳光花园)以北;叶屋西街以东。
梅沙小学:大梅沙、小梅沙。
盐港小学:洪安三街以南。(包括:北山道工业区、黄必围、华侨新村、杨梅新村、山边村、西山吓、海鲜街(上街、下街、圩镇、渔民新村)、沙头新村、沙岗圩(吉麻湖)、沿港新村、和亨雅园、海滨假日、金海雅居、书香文苑、蔚蓝雅园假日。)
中山纪念学校:洪安三街以北;朝阳市场(含朝阳市场)——盐田北四街以东。(包括:朝阳市场、裕宏花园、金水湾、新老石头围、裕达华庭、裕鹏阁、金港盛世、麓港国际、社排、明珠花园、东海丽景、洪安围、倚山时代、华侨新村一二期、金斗岭工业区、明珠市场、九号小区、天利明园。)
乐群小学:朝阳市场以西(不含朝阳市场)——盐田北四街以西。(盐田三村、盐田四村、坜背、龙眼园、江屋村、朝阳围、西禾树、老塘、伯公树、盐田港十六号小区、畔山溪谷、中海花园、幸福海、东港印象、和亨家园、和亨中心广场。)
注意:中山纪念学校、乐群小学今年学区划分有所变化。
四、需提交的证件资料
(社保清单、计划生育证明和就学联系函交原件,其它验原件交A4纸复印件,所交资料请务必按以下顺序装订。)
(一)深圳户籍儿童
1.《盐田区2011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全家人户口本,儿童出生证;
3.学区内的合法住房证明材料。
(二)非深户儿童
1.《盐田区2011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
2.《儿童出生证》,儿童及其父母《户口本》;
3.儿童及其父母三人在深《居住证》或《暂住证》;
4.学区内的合法住房证明材料;
5.儿童父母一方在深参保的社保卡及社保清单;或儿童父母在深经营的《营业执照副本》;
6.儿童父母《计划生育证明》(在现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计生科办理);
7.《就学联系函》;
8.《独生子女证》(非必备件)。
(三)港澳台及外籍儿童
1.港澳籍儿童:《盐田区2011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父母及儿童港澳《身份证》和《回乡证》、儿童出生证明、学区内的合法住房证明材料;
2.台湾籍儿童和外籍儿童:《盐田区2011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打印,一式两份)、其它需提交的资料(登陆盐田教育局教育科网站,查询《台湾学生申请就读我市中小学、幼儿园指南》和《外籍学生在深圳学校就读申请审核指南》)。
若港澳台及外籍儿童母亲为内地或深圳户籍,还需提供现居住地街道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四)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
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规定的有关材料。
五、学位申请材料提供方法具体说明
(一)户籍资料
若申请学位的儿童与父母不在同一户口本上,需另提供出生证、结婚证等亲子或夫妻关系证明材料;若父母离异或一方死亡,只需提供监护一方的相关资料,但同时还要提供离婚证明或死亡证明。
(二)住房证明资料
1.属于自购房产的
(1)提供房产证明的,产权人须为父亲或母亲或父母共有,产权房产权份额需大于50%;(2)已购房但房产证原件在银行抵押的,提供加盖银行公章的房产证复印件;(3)已购房但房产证尚未办理的,提供国土部门统一样本的购房合同原件(须有国土部门的备案号)和缴款发票原件;(4)提供其祖辈在学区内自有合法房产的,该儿童的户口需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父母均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的产权房不予认可。
2.属于租房的
(1)租期须包含2011-04-01至2011-9-15;(2)必须是盐田区房屋租赁部门出具的住宅或商住两用出租屋,不能是商铺、厂房、仓库、办公场所等;(3)若住宅承租人是祖辈,该生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其它亲戚朋友为承租人的租赁合同或与房东私签租房协议不予认可;(4)从2011年4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或备案手续的,租赁部门核发《房屋租赁凭证》,4月1日之前办理的《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3.住在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及集体宿舍租住的
(1)属于原住居民的祖屋类别的,应由辖区居委会开具相应证明材料;(2)属于军产房类别的,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开具的证明,以及辖区居委会出具的居住证明;(3)属于集体宿舍类别的,提供父母单位集体宿舍合法租赁合同或房产证复印件、父母所在工作单位及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4)属于集资房类别的,应出具购房收据或合同,并提供辖区居委会开具的住房证明材料;(5)自建房屋居住的,应提供辖区街道办事处开具的房屋不属于“查违拆违”对象的证明材料;
由居委会或单位开具的居住证明材料,学校收验原件。
(三)社保(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1.社保卡、社保清单的提供方法
(1)至少提供父母一方的深圳市社保卡,同时提供该方的有效社保清单;(2)若父母有一方是深户,不需要社保资料,只需提供深圳身份证;(3)若父母有一方是港澳籍或外籍,港澳籍或外籍的,该方不用提供社保资料,另一方需提供本市社保卡;若父母双方都是港澳籍或外籍,不用提供社保资料;(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参加社会保险,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终止社保的,需提供适龄儿童、少年父母参保单位开具的相关证明;(5)内地企、事业单位驻深分支机构人员子女入学必须提供:①与该企业、事业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②其参保所在地社保部门提供的此类人员的参保情况证明。
2.工商执照副本的提交方法
(1)工商执照上的法人原则上须是适龄儿童的父亲或母亲;(2)若法人是适龄儿童的祖辈,该儿童必须与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在同一户口本上;(3)若其父亲或母亲是某企业或实体的出资股东或合伙人,但在营业执照上没有名字,必须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工商信息单,工商信息单上必须有其父亲或母亲的姓名,证明其父亲或母亲是出资股东或合伙人。
(四)计划生育证明
1.家长年龄已经超过49岁,也可凭原户籍所在地开具的相关计划生育证明,到现居住地街道的计生部门开具《计划生育证明》。2.若是单亲家庭,必须提供离异证或其他证件,证明为单亲家庭。离婚家庭,由法定监护方提供计划生育证明;其他原因的单亲家庭,单亲一方提供计划生育证明。3.对于适龄儿童属港、澳、外籍,母亲为深户或内地户籍的,需提供现居住地街道人口计生工作机构计生部门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五)就学联系函
1.格式:
就学联系函
深圳市盐田区学校:
?有我乡居民XX、XX在盐田区务工(或经商),其子XX随父母一起生活,已到小一(初一)上学年龄,请贵区学校安排就读学位为盼。
XX省XX县XX乡教育管理办公室(盖章)
XXXX年X月X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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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办理地点:
原籍所在地是镇或街道的,《联系函》中的“乡”改为镇或街道;当地未设教育管理办公室的,可以找乡(镇、街道)政府办公室办理,也可直接找县教育局或当地的中心小学办理。
(六)非亲生父母抚养或监护的适龄儿童入学资料提供方法
属于孤儿的,需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关系证明,及收养人的相关资料;属于监护关系的,需提供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及监护人的相关资料。
六、盐田区外国语小学的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网上预报名时间:4月1日至4月5日;
(二)到学校交验报名材料时间:4月6日至8日;
(三)学校公开抽签时间:4月10日;
(四)公布预录取名单时间:4月11日;
(五)若未被外国语小学录取,请家长于4月12日前上网修改申请学校。
七、温馨提醒
(一)请家长认真阅读本指南,提前备齐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不齐或虚假的,学校将不予受理。不能按时上网申请学位或向学校递交资料的,学校不能保证提供学位。
(二)未能在本学区录取的儿童,由教育科负责调剂到相邻的小学报名。
(三)网上申请学位必须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就读资格的审核结果及学位安排。
(四)普通学校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按照《关于开展我市适龄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能力评估工作的通知》(深残联[2007]2号,见教育科网站“办事指南”栏目)要求办理。经评估(评估联系),具备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适龄儿童,凭评估结果及其它报名资料到所属学区学校报名;不具备的,凭户口本、出生证、医院证明、《残疾人证》和《接种免疫证》到深圳市元平特殊学校(布吉宝丽路)报名。
(五)学校在办理新生入学手续时,需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请家长提前做好准备。
八、相关部门咨询电话及网站
九、招生工作流程
(一)家长了解所属学区及生源类型
了解所属学区及生源类型方法:①查看本指南中“了解居住地所属学区”及“了解孩子所属生源类型”项;②查询盐田教育局教育科网站;③3月25日后,见住地附近小学门口公示栏。
网上申请学位时,务必按适龄儿童的户籍和住房等情况,准确选择生源类型。
(二)网上申请学位 4月1日至12日
请登陆盐田教育局教育科网站:。点击左侧“家长通道”下的“小一报名”,阅读“家长网上预报名填写说明”后,点击最下方的小方框,进入报名页面,凭孩子身份证号进入,填写相关信息,确认信息无误后,打印《盐田区2011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在4月13-16日到学校初核资料时,请求学校帮助。
盐田区小一网上报名功能4月1日正式开通,之前家长试填的信息将被清空。
(三)初审申请资料 4月13至16日
家长携《盐田区2011年秋季小一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入学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学区小学初核资料。入学资料齐全的,学校初审人员在两份《申请表》上签字盖章,一份给家长,一份学校留存,并出具《盐田区2011年小一学位申请初步受理回执》;学校初审不合格的,学校在《申请表》上标明原因,退回材料,不发《回执》。家长补齐资料后,请于4月21日到学校补验,过期不候。
(四)就读及免费资格审核 4月17日至5月12日
学校将家长网上填报的信息分送公安、计生、租赁、工商和社保等部门审核,审核时间约为二十个工作日。凡经查实,提供虚假或过期材料的,深户适龄儿童不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适龄儿童敬请回原户籍所在地就读。学校于5月12日将申请者的资料审核情况公布于学校大门公示栏内,家长也可从5月12日起,登陆教育科网站,进入报名页面,凭适龄儿童身份证号及密码,查询结果。
(五)复核审核结果 5月13至6月6日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长需进一步核实网上信息填写正确与否,若网上信息填写错误,可在5月13或16日,提请学校对网上信息进行修改,学校将组织二次送审。
(六)公布录取名单 6月9日
家长可登陆教育科网站,进入报名页面,凭适龄儿童身份证号及密码,查询结果;或到学校大门口公示栏,查看录取情况。
(七)新生注册 6月11至15日
学校在此期间,自行安排新生注册时间。家长可通过学校门口公示栏及学校咨询电话等了解注册具体时间及相关要求。 |